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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26 17:10:21 点击量:

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1025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冠县组织召开了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万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冠县博驰耐磨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冠县烟庄街道东环路与苏州路交太口南150米路西,建设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占地面积19800平方米,总投资3100万元,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等,以无缝钢管为原料,经浇铸、出膜、打磨、焊接、喷漆等工序后,可达到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的生产能力。

项目劳动定员2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年运行天数300天,实行单班工作制,工作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202112月委托聊城市润森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214日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冠行环评表[2022]719号文对该项目出具了审批意见。环评及审批意见中本项目占地面积19800平方米,建设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项目于20223月开工建设,20229月竣工投产。

202210月,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东万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2022927-281014-15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检测结果,编制了《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结合现场查看,参照环办[2015]52号、环办辐射[2016]84号和环办环评[2019]6号文以及环办环评函[2020]688文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四个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生产设备同环评比较有所变动,但产能不变,因此本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水帘废水和水喷淋塔废水。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工序产生的混料废气、浇铸工序产生的浇铸废气、等离子切割机工作中产生的切割废气、焊接前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清理工序产生的抛丸废气和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喷漆烘干废气。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锯床、砂轮机、抛丸清理机、等离子切割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下脚料、废布袋、废漆渣、粉尘、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行正常、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车间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41×10-2kg/h符合《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9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89×10-2kg/h;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3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26×10-3kg/h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24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限植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1.68mg/m3;二甲苯厂界浓度未检出,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3中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172tVOCS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0505t。经两天的数据检测可知,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38×10-2kg/h1.41×10-2kg/h1.36×10-2kg/h6.95×10-3kg/h1.37×10-2kg/h,企业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经计算,颗粒物的年排放量为0.14916t,符合总量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最大排放速率最大为1.89×10-2kg/h,企业年生产300天,每天8小时,经计算,VOCS的年排放量为0.04536t,符合总量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4点位2天监测中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7.059.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8.149.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三)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水帘废水和水喷漆塔废水由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山东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排放口pH值为7.27.4,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最大值分别为15.9mg/L117mg/L179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中的了等级标准,同时满足冠县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下脚料、废布袋、废漆渣、粉尘、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

其中下脚料、废布袋、粉尘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集中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

一般固废存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采取了有效的环保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废水和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冠县博驰耐磨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耐磨管道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落实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废气、噪声自行监测;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强化公众参与措施,尽量减轻对厂区附近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加强日常环保管理与监督,确保废气、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3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检查的原则规范设置排气筒监测采样孔、采样爬梯、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

4、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至一般固废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并定期处置;及时擦洗生产设备、设施,车间厂区地面、墙壁,适时更新生产设备、设施,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强化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相关制度,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保证厂区干净整洁。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信息见附件。

20221025

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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