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组织召开了“病房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工程建设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验收监测单位(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现场查看并核实了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环保验收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成立于1979年,位于临清市戴湾镇代南村,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病房楼项目”位于卫生院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3层框架结构病房楼1栋(占地面积600m2,总建筑面积1800m2),项目设置床位30张,配备医护人员10人,实行三班工作制,年运行365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于2016年委托聊城大学编制完成了《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病房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06月29日原临清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审〔2016〕25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2023年03月投入试运行。
2023年09月,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委托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聊城产研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09月13日-09月14日对该项目外排污染物、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测,对环境管理水平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结果,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编制了《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病房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病房楼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项目环保设备(措施)落实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现场调查,对照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根据“环办〔2015〕52号”、 “环办环评〔2018〕6号”、“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判定原则,项目建设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病房楼浑浊带菌空气、医疗废物暂存室臭气、污水处理站臭气。
病房楼强化常规消毒措施,同时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大大降低了空气中的含菌量;医疗废物暂存室在夏季会产生臭气,建设单位通过及时处置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废物渗滤液、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抑制和消除臭味;污水处理站为HD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地埋式敷设,水处理池加盖板密封,能有效减少臭气的产生和逸出,同时建设单位在污水处理站周围种植能吸收臭气、有净化空气作用的绿化隔离带,使恶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以上废水依托原有HD型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临清市戴湾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来往车辆及人群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基础、水泵设置在地下等措施,减轻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的贮存和运输由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由病区护士收集,采用黄色塑料袋密封包装后,转交卫生工人,双方签字确认后由卫生工人运交至医疗废物暂存室的管理人员处,双方签字登记,装入聊城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专用医疗固废封装桶,在医疗废物暂存室密封保存不超过两天,由聊城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聊城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正常营运、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负荷稳定,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院区边界无组织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7mg/m3、无组织氯气未检出、无组织硫化氢未检出,污水处理站内无组织甲烷最大排放浓度为0.97%(体积百分数),院区边界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10(无量纲),均能够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废水pH在7.5~7.7之间,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悬浮物、氨氮、余氯最大值分别为34mg/L、410MPN/L、10.7mg/L、0.85mg/L、0.46mg/L、9mg/L、1.34mg/L、0.54mg/L,以上监测数据均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限值和临清市戴湾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三)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院区东、南、西边界昼间噪声值在55.8~59.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7.1~49.0dB(A)之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院区北边界不具备监测条件,未监测。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目前,相关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六、验收结论
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病房楼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设过程未发生重大变动;验收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验收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
鉴于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七、要求与建议
1、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报告编制内容,完善平面布置图和其他附图附件。
2、加强日常环保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废水达标排放,并做好记录和台账。
3、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间设置,做好防渗漏和防流散措施,规范设置环保标识,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贮存和管理,并及时处置。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临清市戴湾镇卫生院
2023年9月28日
公 司: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635-6060868
手机:
E-mail:hchbyxgs@163.com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祥光经济开发区西区329号